社會文化不斷在演變之中,最近在香港炒得火熱的新聞應當是五月十八日的「愛爸媽、愛我家」活動,可是,在媒體行列中卻未見有相關的報導。許多新聞主要是看人數、看賣點,或能不能炒熱這話題,為自己尋找商機。媒體界(特別是管理層)已經不再為着「反映事實」而報導,而是要觀察該報導能否為自己找到「廣告商機」。
商界許多人都紛紛支持同性戀。到底是怎麽一回事?雖然我們知道在時裝、化妝、潮流物品相關行業有許多設計師本身是同性戀者,而許多同性戀者也很願意在相關產品上花費(物慾主義),以致商界往往支持同性戀行為,即便不支持也不敢反對,以免招惹他們的反感或攻擊,自招損失。但是,我們不是常在電視新聞、報章、雜誌等等的傳媒、文章中看見他們聲稱自己是弱勢社群、是少數民族,常表示自己是弱者而要受到保護,要為他們訂立保障的法例,以免被大多數的另一群攻擊,令自己無法得着一般市民的權益?若他們真如自稱的少數民族,為何商界會懼怕得罪少數民族,反而不怕得罪大多數的其他客戶?
同性戀者在世上的人數是少數份子嗎?美國國家意見調查中心報告中指出,美國男性思想上認為全球同性戀佔全球人數之 0.7 %,而據實際統計數字則為 8 %,非同性戀的有同性性經驗者另外再加 2 %。而根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的估計,截至 2013 年 1 月 4 日,全世界約有 70.57 億人口。縱使這數字不是最準確,以較保守為計,即便全球人口只有 60 億,同性戀者只有 2 %,也有 1 億 2 千萬人數,這樣的數目還能算為一個弱勢社群、少數民族嗎?
同性戀者是一群有組織、活躍於各界的(有少數明白自己的行為並非正確,並在努力學習節制,不作放縱情慾之事。這些人並不包括在以上所提及的人群之中)。他們在這件事上,願意以合一的心,共同爭取利益,極盡手段令商界及政府妥協。多年來在各文化界中植入同性戀各種的思想,使人看為是一種微不足道的事情,純屬個人喜好,除去罪惡感,模糊道德觀,披上美好的包裝,如「去舊迎新(思想不要那麼封建,要配合新時代)」、「自由」、「人權」、「功積(同性戀者所作的貢獻)」等等介紹,來歌頌同性戀的美好。
「去舊迎新」這詞用得並不恰當,更不合宜。「去舊」是指去掉不好的,而不是有價值的美好事物或觀念。是否所有舊的都要去掉?那為什麼古董如此值錢?不認識又不懂尊重歷史的人實在是很可憐,也很可悲。當人沒有真知識的時候,就以無知的心來衡量事物,把別人的提醒視為惡意(當然不排除有人以高傲的態度來教訓人,以示自己是知識份子,這等行為亦非聖經的教導)。真正的道德觀也是如此,人放棄美好的道德觀,卻修改成為合自己心意,這不是要使人享受上帝創造的世界,和在正確的規則下生活,而是要選擇放縱情慾,任意妄為的生活。
這樣的生活,他們又稱作自由,但自由真是這樣嗎?不是的。自由不是放縱,也不是隨己意地想作什麼就作什麼。當他們說自由時,常把人權放在一起,但這自由與人權的定義都被曲解了。人高舉的自由是「自己的自由」,高舉的人權也是「自己的人權」,其實是雙重標準,因為高舉個人自由與人權時,就正正在忽略別人的自由與人權。不合宜使用自由時,便正在以自由來抹煞我們的自由。當我們有一百元的使用自由,在可自由地來使用七十元時,便只能餘下三十元的使用自由。「自由」並非想作什麼便能作,那是不可能的。人的自由必然也在限制當中。「自由」是指當我們不想作一些不合宜、不合真理之事時,可以選擇不妥協,縱使生命受到威脅,仍然是因着自由而選擇不妥協。
當提及同性戀者為社會作出了貢獻時,我們並不否定,但有貢獻是否就能同時做錯謬之事?中國人有句「將功補過」,我們暫且不談論這是否合乎真理,但卻不能用在這樣事情上。「將功補過」含有「認罪」的成份,而不是如今所指的功德思想。「功德思想」認為可以忽略那錯誤,因為只要人有貢獻,那些錯誤可以忽略,甚至把錯的說成正確也無關痛癢。我們能否因為在世界的貢獻很大,便在教導子女的時候,告訴他們一加一等於七?能否因為我們已付出很多,便可教導兒女盜竊、姦淫也沒問題,只要我們有作更多美好的事情便可?確實,這些事不能混為一談。為何如今錯誤當前,卻馬上以棄舊迎新、自由、人權、功德等來神功護體?
「同性戀不但是美好的,而且是更好的。」這是他們要帶出的內容。若他們只是指自己和一般人同樣的好,那基本上他們不會為自己爭取那麼多,因為社會(以香港為例)中,一般人應有的福利,並沒有因為同性戀而被拒絕。例如:異性戀者在一所機構作文員,同性戀者亦能夠在其中作文員;異性戀者能去快餐店付正常價錢吃飯,同性戀者亦能夠以同樣價錢享用,並不會因為是同性戀者而要加收附加費。
當然,亦有人因此會說:「那為何同性戀者不能當牧師?為何同性戀者不能有合法的婚姻?」這問題其實非常有趣,這樣問的人往往只是藉此作為攻擊,卻沒有看見自己已把炸藥放在自己身上,一旦燃點藥引,就兩敗俱傷。而且,問題本身是不合邏輯的,是一個「有問題的問題」。提問的人期望以不公平的原則,要人以「邏輯的答案」來回應自己的「非邏輯問題」。強制他人不能用非邏輯來回應自己的非邏輯,這是極為不公義和不合理的。
應徵作藥劑師的要先驗身(連許多大型機構也要先驗身才聘用員工),能通過驗身要求才獲聘用。為何不指那些機構的制度是獨裁主義?作保安或警務人員的又需要檢視其有沒有犯罪記錄(若是在一些智障人土中心或青年服務機構,更要先調查有沒有相關性罪行記錄),才決定是否錄用。為什麼這些事沒有人去推翻?作教師的必需要有一定的學歷,也要有相關教導的知識。為什麼不可以不認識就去作教導?因為不合乎條件的,便無法勝任。
同性戀者為何不能當牧師(或稱為牧者)?相反,我們該要提問的是「為何同性戀者偏偏要當牧師?」或許,在不信的人眼中,看牧師為拿薪水的發言者,不用做什麼,純以嘴巴說說話就能拿到薪水,是非常舒適的。我並不排除教會中有牧師以這種不敬虔的心作工,此處暫不批判這些不合乎聖經的牧者,因我們的主基督將來必然要親自審問,命其交帳。就如看作老師的不過是在教室站着說幾句話,然後就能拿薪水,真是個很美好的差事。但作老師的背後準備工作,我們是否也仔細去觀察?牧師的職任不是讀幾句聖經,他們需要不停的追求、鑽研上帝的話,要以一顆敬畏上帝的心來作,他們亦知道這工作不是自己選擇的,乃是上帝呼召他們作的,所以牧師從來就不是人自己去選擇的工作,乃是上帝呼召人去作的「聖工」。
牧師在台上講道,在台下亦需要,他們要處理教會的大小事務,亦要設定及計劃教會如何發展,然後看上帝在其中的作工,調整自己的計劃來配合。同時,又要關顧教會內的弟兄姊妹,盡可能去了解會友屬靈的狀況,給予合宜的勸勉及建立、堅固對方的信仰。而他們更有文化使命,所以牧師不僅是要看顧自己的教會,也要留意時事新聞,社會文化的動向。
作牧者的,最重要不是自己能為上帝做什麼,或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而是要知道自己所作的動機,是否在榮耀上帝?是否以榮耀上帝為主?人許多時候以自己得榮耀、得利益為目的,上帝得榮耀不過是「附加品」,在自己得好處的同時也讓上帝得榮耀,他們把這樣的想法稱為「雙贏」。但是,作牧者的不能如此,他們要知道「即便自己虧損,只要是能使上帝得榮耀的,他便視這一切為有益。」牧師不只是一份職業,更是上帝親自呼召人所作的聖工。聖工既稱為聖,就當自潔,正如哥林多前後書四章一至六節所言:「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也就是撒旦)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同性戀者為何要當牧師?動機是什麼?是因為明白上帝真道,被上帝的靈感動而作的?還是因為要找一份工作,而自己又因為有上過神學院當過學生,考試合格,所以有執業的資格?請不要歪曲上帝的道!牧師不是靠執業資格,而是要出於上帝的呼召。作上帝所差派的聖工要主的同在。若上帝並非與自己同行,人就會按照自己心意而行叛逆的事。以上所引哥林多後書中,提及了作聖工的要將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只將真理表明出來,也就不能藉講台來宣講自己想要說的話,而是講上帝的話。同時,這人要自潔,因為他需要作美好的見證,要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並且這事是在上帝的面前,是無法遮掩的。
同性戀者可否認罪悔改?能否蒙上帝的赦免?當然可以。而凡被上帝赦免了的也必然會悔改,不會仍然沉溺在罪惡當中,將真實變作虛謊的人,就是拜偶像之人,他們的心也不會尊主為大。聖經亦有記載着不悔改、不認罪的同性戀者:「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一章十八至二十七節)」
教會的確要向這群人傳福音,讓他們同樣得着福音的好處,接受基督、認罪悔改、追求成聖的生活、盼望,並得着永生的應許。但是,卻不能妄想教會「認同、接受」聖經所提及的「罪」。教會所要作的,是幫助人認識基督,並彼此同行勸勉,一同悔改歸向上帝。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第六章一至二十三節)」
親愛的朋友,若你曾是同性戀者,或是你仍然在這事上有困擾,我誠意邀請你面對這問題,靠着主來悔改,開始過一個聖潔、攻克己身(節制)的生活。因為,既知道主代替我們接受罪的刑罰而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上帝的公義被滿足,又因祂的復活叫我們凡信祂的人有着永生的盼望。我們是如此的蒙恩,就該行事為人與這恩典相稱。
我們還在犯罪的時候,就如同吸食毒品一般。無論思想、觀念因仍在罪中而被蒙蔽了,無法看見上帝的義。但上帝的話就是光,叫我們可以因看見祂的義而知道自己的不義,祂又召我們悔改歸向祂,使我們醒悟沉溺罪中是會招致滅亡的。在罪中我們所聽的聲音就是認同,不認同的便強力反抗,但我們的心是喜樂的嗎?是平安的嗎?朋友,我相信你的心正在對你說話,你是知道的。
真正的平安不是一切的事都在自己的掌控當中,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指環境,更不是只要一切都順遂便能得享平安。相信我們經歷過,某些事按照自己的心意而行,的確看似順利通過了,但當這是不義的事時,心中總是沒有平安,縱使把反對的人都擊倒,心中仍然沒有平安,這是因為我們沒有按照上帝的律而行。我們是祂所造的,理當按照被造的目的而行。正如一個被設計出來的產品,若是沒有按原意運作,很容易就會弄壞,變為無用。上帝是絕對的智慧者,祂無誤的創造了人類,也給予人按照祂所定的律而行,可是,人卻選擇犯罪,自甘墮落。「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箴言十八章十四節)」
今日,我們並非要眾人聽從我們所說的,因為這對我們沒有額外的益處,相反,我們應當把人領到原有被造的位置,得享真正的平安與喜樂。假若你願意謙卑下來求真知識,我要真誠地邀請你,一同認識這位創造天地的主所要我們知道的事,是關乎拯救萬民的上帝所定的旨意。
願我們所知的並非墮落的人所產生的有限認知、相對的理論,卻絕對化這種知識,而是從自有永有的上帝,以祂的靈啟示、默示人所寫下的聖經真理中,來得到真知識,叫我們不但能信,也在真實的信當中得着永生的盼望。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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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為基督徒編寫這樣的文章並不是要告訴未信主的同性戀者、異性戀者、一切未信的人「我比您好,因您不好,所以要您信。」而是在表明「我本來也是個罪人,常常得罪上帝,所以我和您都需要這位耶穌基督作我們獨一的救主,因為有基督,我們真實的認罪、悔改、歸向祂乃是大有指望的。」
回覆刪除看到人與自己均是有罪的人而坦誠的指出其問題,不是為高舉自我,乃是真實的關心,並誠意的邀請對方一同去尋求這位可使人得救、已勝過死亡並從死裡復活的救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