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當上帝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創世記第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
聖經有個重要的原則,「上帝的公義是必然要彰顯出來的。」有許多人竟把上帝當作是只有良善卻沒有公義,以為只要相信自己始終是得救的人,就故意在上帝面前作惡。若是這樣,豈不忘卻了聖經的整全教訓?「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馬書六章一至七節)」作為基督徒不可把上帝的教訓分割,然後只願遵守一些,又不願遵守另一些。一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自己完全獻上,而非把自己像是人格分裂般,保留一部份給上帝,一部份則是給撒旦。「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麼?(雅各書三章十一節)」
在嘴上說知道上帝是公義的,卻故意犯罪的人,這人其實是不信,也不信上帝的兒子會再來施行審判。人若口中說「我主人是很公正的,各樣事情都瞞不過他。若有人故意作惡,他必然按該人的行為報應他。」卻在行為上故意作惡,他並非真的相信主人是不能瞞的,反而認為他的主人不過是個充氣的偶像,只能用來威嚇一些沒有知識、沒有智慧的作惡者。這樣的人會認為只要自己行惡比別人更有技巧,就必定可以瞞天過海,主人是無法發現的。
我們會否亦曾經有過這樣的想法,以為上帝的審判必不會臨到自己,所以便放縱自己的情慾,隨意作惡?求主赦免我們。人若拿自己的性命來與上帝開玩笑,當上帝要彰顯祂的公義時,就無人能站立得住了。詩篇第一篇四至六節中也提醒了我們:「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上帝按着自己的主權,無論給與人恩典、揀選人得救都是隨着祂自己的意思而行,「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一節)」「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以弗所書一章四至六節)」因為這是恩典,不是工價。恩典是我們所不配得的,但因上帝的憐憫、祂的慈愛而甘願主動把恩典賜與我們。當上帝彰顯祂的公義時,亦因祂的慈愛憐憫一些人,把真理賜給他們,使他們能夠相信。
上帝毀滅了所多瑪及蛾摩拉,卻保留了羅得及他的兩個女兒,顯出了祂的公義與慈愛,在此之先,祂先憐憫了亞伯拉罕,保存了他的性命,把真理賜給他,又引導他為別人代求。今日我們若是真實相信上帝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便要在祂的性情上有份,絕不妥協任何有違真理之事,不在惡事上有份,並且,願意為那些仍在罪中的人禱告、守望。求主幫助我們,不作只在嘴上相信之人,乃是願意把祢的話藏在心裡、刻在心板上,又願為別人守望,並求主賜下智慧的話語,如同金蘋果在銀網子裡,挽回祢所要拯救之人。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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