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每日靈修 20140522 (創世記 19:30-38)

經文: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創世記第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

俗世的觀念正不斷影響著我們。上帝的話若沒有成為最高的權柄,就會作出各樣出賣真理之事。羅得兩個女兒所作有違上帝的道德律,但在她們的眼中卻是正確的。她們以世界的標準(就是居住在所多瑪城中所學習、被影響的道德觀),而不是上帝的準則,所以在她們的對話中並沒有提及上帝。作為父母,教導女兒敬畏上帝是必需的,父母不應只讓兒女學習世上的知識,而忽略了兒女的屬靈生命。一個敬虔的家長,除了自己順服上帝,也會將兒女交在上帝手中,因為知道兒女是上帝所賜的產業,而且是上帝托付我們的天職,我們應當認真教導他們,把最好的訊息傳給他們,並教導他們怎樣過一個敬虔的人生。
今日許多基督徒都以世界的觀念來作為道德的標準、原則,完全忘記自己基督徒的身份,所講求的公義不是上帝的公義,卻是被罪性所影響而產生的偽公義。所講的和平與愛也並非真實的愛,乃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令自己增添麻煩,只要我們不作聲,別人是不會受到傷害」為前設,這種從人而來的觀念,並非絕對的標準,卻絕對化地在應用。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何謂罪,怎樣的事在上帝眼中看為惡、視為不義,我們卻是明知故犯。這樣的舉動,其實是叫自己在罪中有份。「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四章十七節)」

世人不願意接受或是不明白上帝的話,那是可悲的事。但作為基督徒若是故意不遵行,或是忽略上帝的話,卻親近這世界(在真理上妥協),就不是可悲,而是可惡。因為這人正在與主為敵,成為偽善愚昧者。「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雅各書四章四節)」與世俗(或稱為世界)為友就是對世界的觀點(特指違背上帝心意的事)妥協、接納,這是上帝所禁止的。正如為了行商順利而說謊(不誠實的表達),怕金錢上有所虧損,而不怕對上帝有虧欠;又或是有同性性行為,或放任自己繼續在思想上戀慕同性。當我們認同這些事時,就是違背上帝的教訓。

人以被玷污的理性和私心來解讀上帝的話,特別在犯罪的時候,不願意謙卑主前領受聖經的整全教導,卻要合理化犯罪的事。這樣的事,就是妄想奪取上帝的權柄。因為不願順服,卻以自己為主,為上帝的話加入自己的新意念(為了犯罪,使自己的罪合理化,故意曲解聖經的經文,斷章取義)。羅得兩個女兒沒有敬畏上帝的心,以致她們向父親施行詭計、作出有違倫常的事情。她們叫父親喝酒,不是要他心得歡喜,而是要使他失去理智,好實行她們所計劃的事。

我們實在要注意,基督徒可以喝酒,但絕不能「喝醉」。因為上帝要我們的理性歸回真理當中,聖靈來也是要我們回想主的話,叫我們可以遵行祂的吩咐。羅得的女兒竟要父親喝醉,而羅得也實在沒有謹慎的心,放縱情慾(沒有節制),使自己的權柄被奪,配合女兒的詭計與不道德的行為。在之後,再沒有看見羅得像挪亞那樣教訓自己的兒女,就任由她們誕下後裔。在某個層面亦可視為他暗中認同了她們的行為,沒有作出合宜的指正。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總要儆醒謹慎,絕不可以世上的標準、人的想法取替了上帝的絕對真理。也不要以為自己能在不追求、不謙卑、不願順服底下,仍能憑自己的意志來抵擋罪的誘惑,以致使心中滿了驕傲,不能真正認識上帝、倚靠祂。求主幫助我們,甚至狠狠鞭打來管教我們,把我們挽回,也懇求主莫撇棄我們,任憑我們的喜好而踏上滅亡之路。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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