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第十五章六節)
在這裡,聖經第一次提及「信」這個字。這個「信」是什麼?就是信上帝所說的話。上帝對亞伯拉罕說的話不是因為已經實現了,不是因為亞伯拉罕看見了結果,所以不得不信。這「信」是指亞伯拉罕在仍未看見,但因着他相信上帝所說的話,知道上帝乃是信實的,而信實的上帝絕不說謊,因為祂說是便是、不是便不是,祂的話是句句定準的。而聖經亦告訴了我們,「信」不是因為看見,不是因為觸摸到:「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原文是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
到底「信」是什麼?希伯來書清楚的告訴了我們:「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上帝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希伯來書十一章一至九節)」
我們現在怎樣相信上帝?是因為看見了神蹟奇事才信?這樣的信是可靠嗎?是上帝所喜悅的嗎?「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翰福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耶穌實在是知道人的所思所想,祂知道許多人只不過把祂當成懂變戲法的魔術師,在人前只是個醫生,或是會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者。祂明白到有許多人不過是被神蹟奇事吸引,所以,那些人都不是真的相信祂。若祂願意繼續行神蹟,的確有很多人跟隨祂,但這是毫無意義的。因為,祂清楚自己道成肉身的目的,祂明白來到這世界要作的是什麼事。祂也知道當祂論到要順服上帝、談論到十字架並告訴人跟隨祂所要付的代價時,這些被神蹟所吸引的人都會一個個的離開祂。
每當我們提及信的時候,我們實在要思想自己的信是怎樣的信?是不是因為看到上帝那裡有好處了,便相信祂,等到發現原來跟隨祂是要付代價的,便選擇離開?這是信嗎?我們真的是信祂就是那位保守我們的主嗎?我們信祂的每一句話都是於我們有益的嗎?我們是否信祂是智慧的主,所以祂對我們的每一個安排都必然是最恰當的?我們的信,是否也如同鬼魔一般的信?「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二章十九節)」
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的信並不只是在我們的言語上,也不是把信心建立在神蹟奇事,或是個人利益之上,而是真的因着聖靈對我們的工作,使我們能看見自己的罪,因着知道祂是何等的愛我們,以致我們恨惡罪,願意真正的靠着基督離開罪、歸向祂。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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