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創世記第十五章六至十一節)
在平安夜、聖誕節這些節日裡,基督徒會更為熱心傳揚福音,因為藉着這些日子,可以告訴大家我們所該記念的不是虛構人物,乃是要知道並感謝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並親自道成肉身來到這世上成就救恩的耶穌基督。提及傳福音,我們必需要以認真謹慎的態度。到底我們是在傳怎樣的福音?福音到底是什麼?是誰賜下福音的?要用什麼去接受福音?人為什麼要福音?這些我們都需要知道,傳講的時候才能夠清晰的。
福音的內容,必需是出自聖經,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而我們對上帝的認識,也只能從上帝的自我啟示,也就是祂的話語中來認識祂。所以,我們看見上帝對亞伯拉罕介紹自己的時候,不是由別人作研究而得知的,不是因為經歷了什麼,自己就想到一些可能和上帝有關的事,然後跑去告訴亞伯拉罕,而是上帝親自正確無誤的向亞伯拉罕說明自己的屬性。
從創世記第一章開始,我們知道上帝是那創造天地的上帝,萬有都是祂所造成的。這裡上帝告訴亞伯拉罕:「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耶和華的意思就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是永恆者,不是某某時間才出現或是被造的,因為連時間也是上帝所造。上帝是在一切之先,或我們可以說「上帝乃是不受時間的限制,因為祂在時間還未被造前已經存在」。當上帝對人說「我是自有永有的」時候,就是要告訴我們,祂才是萬物與人存在的原因;也告訴我們,人實在是非常有限,即便考古學者告訴我們世界有多少的年歲,都不可能比上帝存在的時間更長,因為祂是長久活着、是永恆的、是無開始、也無終結的。
人實在很矛盾,很多時會說經驗,所以一旦提及耶穌的肉身在世上不過是活了三十三年,講道也只有三年半,便認為祂所說的不可靠,反而那些活了近半百、講了哲學或是自己所推考不屬上帝的話數十年的,這才是可靠。但當人忘卻耶穌不僅是完全的人,祂也是完全的上帝時,就是忘卻了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的屬性-「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還未道成肉身以前,就是不存在的嗎?我們知道耶穌是基督,基督就是道,而道就是上帝。「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節)」「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使徒行傳十七章三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約翰一書四章二節)」「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一章一至三節)」
上帝作了自我介紹以後,向亞伯拉罕說了這句話:「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迦勒底的吾珥是個拜偶像之地,從聖經裏我們知道拜偶像的結局都是非常可悲的,因為他們這個叛逆行為就是與上帝隔絕,並走向永遠的滅亡。而上帝領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的吾珥,是為要告訴我們上帝就是令人離開死亡之地的上帝,也就是拯救我們、免我們滅亡的上帝。
這裡就把福音再次告訴了我們,人若是靠自己,所選擇的必然是滅亡之路,因為有罪的人是不可能自己去選擇上帝的,「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章十至十二節)」所以,人得救不是因為自己的選擇,乃是因為上帝的作為。雖然人得救是與「信」有關,但卻連這個信都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的,乃是上帝給我們恩典,是祂賜給我們以致我們能夠相信祂的。當我們說人是因信稱義的時候,不能單說人得救因為信,更要告訴人「因為上帝先賜下救恩,又吸引並幫助人去信,人才會相信祂。」所以,當聖經記載亞伯拉罕信上帝,被上帝稱義這句話以後,就馬上補充、告訴我們這一切乃是出於自有永有上帝的作為,而不是出於亞伯拉罕自己。
人若是沒有上帝的引領,是十分可怕的,因為若沒有上帝的光照、沒有聖靈的引導,便會往黑暗裡跑。若沒有被上帝光照,就看不見罪有多可惡、有多可怕,根本不會離開罪,而在罪中的人也是無能為力的。所以,每當聖經再次提及我們是被上帝所拯救,得救在乎「恩典」,而這恩典又是「白白的得着」時,就當感謝上帝。「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二章八至十節)」「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三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
各位朋友、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願意信嗎?我們是隨便承認的信,還是真正的信?當看到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已領亞伯拉罕離開死亡之地時,就是給我們知道,既已離開了死地,就不該再作死亡中所行之事。這也是提醒我們已信耶穌基督的人,既是蒙了這救恩,是得救的,就不會再喜愛犯罪,而不愛遵行上帝的話。懇求上帝幫助我們,使我們對罪敏感,又幫助軟弱的我們不斷悔改、不斷歸正,只作上帝所喜悅的事。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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