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世記第十五章一至五節)
現今許多教會指自己是有異象,然後提倡人要高舉異象,更是引用箴言二十九章十八節中的一句:「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所以每個人都要有異象,若沒有異象的,這個基督徒的等次就好像低級一點;有異象的這個基督徒就好像高級一點、比較屬靈一點。但真的是這樣嗎?而聖經中所說的異象,到底是什麼意思?
異象乃是從上帝而來的一些特別看見、啟示或是引導,「耶和華說:你們且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民數記十二章六至八節)」而上帝的啟示一般可分別為「異象」(在清醒的狀態中,被上帝以超自然的能力看見一些異常的狀況,而得着啟示)、「異夢」(顧名思義就是指人在夢中得到上帝的啟示或是指引)、「明說」或是「謎語」(即比喻式的暗語)。
異象,是一種默示、或是啟示。聖經到現在還是未完成的嗎?所以上帝要再次補充對人說的話,而且還要每天向許多不同的人補充。那請問這些人能否把上帝給他的這些所謂的啟示記錄下來,然後寫成聖經,與聖經六十六卷書同等的份量?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也是不可以的。當引用「沒有異象,民就放肆。」這句的時候,其實是不完整的,因為他們只引用了經文的前半句,後半句卻是刪去了。整節經文是:「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他並不是指人沒有看見特別的畫面,或沒有神蹟奇事的人,人就會放肆、不願歸信。因為信道從來就不是從神蹟而來,信道乃是從聽道而來。「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十章十七節)」所以,該節經文的簡略意思乃是指「人若沒有上帝的啟示,也就是聖經(上帝的話語),這人就會放肆(肆無忌憚地說話)。惟有遵守上帝律法的(也就是相信並且遵行的),這人才能稱為真的有福。」
現今竟然有許多人認為沒有他們自己所認為的異象(特別的看見),人就難以遵行上帝的話,但這樣的說話是合乎聖經的嗎?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
財主不愧為財主,憑他的那個自以為聰明的頭腦,馬上就想到了一個絕世的方法,可以使家人得救:「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這是多麼厲害的神蹟,叫死人復活!一個驚人的異象,一個能明確彰顯上帝大能的異象,最能顯明並使人相信這是出於上帝的作為。結果亞伯拉罕如何回應?「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財主聽到亞伯拉罕像傻瓜一樣的回應,明明可以用異象、以神蹟來作佈道大法,這可比什麼神蹟醫治大會更有效,為什麼亞伯拉罕會不明白呢?所以財主又用他自以為聰明的頭腦解釋了一下給這個他以為愚笨的亞伯拉罕知道:「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結果亞伯拉罕再次認真的告訴他:「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我們真正要的異象,並不是神蹟奇事、不是要把自己弄得像是高人一等的,而是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二章三節)。我們所需要的異象,乃是已經啟示完成的全本聖經,也就是上帝自己的話語,要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然後向上帝祈求,求祂幫助自己,不斷的悔改,不斷的歸正。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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