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每日靈修 20131223 (創世記 15:6-11)

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創世記第十五章六至十一節)

「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的了。」「只要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可以得救的了。」「只要認識耶穌是誰,知道自己有罪,明白怎樣得救就可以得救的了。」現今許多教會流傳着這樣的教導,雖然每一句都有聖經的根據,但這樣的解釋是正確的嗎?人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了?若是這樣,為何會有這段經文記載?「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雅各書二章十九至二十節)」只要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可以得救了嗎?「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只要認識耶穌是誰、知道自己有罪,明白怎得救,就真的可以得救了嗎?那我要問,主耶穌十二個門徒中之一-猶大,他是不是也得救?因為他既是十二門徒之一,對耶穌是認識的,也有稱耶穌為主,明白如何得救,而且他也承認自己是有罪的,甚至他在最後還為自己的罪後悔,他的結果如何呢?是得救了嗎?「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至五節)」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是一項重要的教義-「因信稱義」。而這個稱義告訴我們得救是和稱義相關的,而稱義則是與「信」相關的。問題是,我們是怎樣信?對於信,有許多人會認為:「不用理會那麼多,其實隨隨便便就可以了,只要得救,不必在乎那麼多的。」但我們真的可以隨隨便便嗎?一個人如果是在「信」上錯誤,他還能得救嗎?這個問題實在是非常重要。我們要思想:「人若信錯了,還可以得救嗎?」假若人信錯也可以得救,那我們為什麼一定要信耶穌?不去拜偶像、信鬼神,而是要信獨一的真神?因為在聖經裏,主耶穌明確的一句話:「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翰福音十四章六至七節)」由此我們可以確實知道,信錯了是不可能得救的。

或許有人會說:「這樣,我們作為基督徒,豈不是一點錯也不能,只要錯了就不能得救?」基督徒不會犯錯嗎?會的。基督徒犯錯會不得救嗎?不會。為什麼?因為他已經是「真的基督徒,就不可能會不得救。」凡是蒙恩得救的,必定一個也不失落。「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二節)」「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但請認清一點,就是犯錯和信錯是不一樣的,而且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也不可能一直故意犯罪又不去悔改,因為基督徒已有聖靈內住,聖靈並不會像我們墮落之人那樣懶惰不作工的。當聖靈光照人的時候,人就能看見自己的罪;當祂感動人時,人就明白到自己是如何得罪了那愛自己的上帝,然後凡接受上帝恩典的,都甘願順服耶穌基督,並且真正的承認祂是主,便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祂,不再以自己為主。

那我們到底是要如何去信?各人有各人的想法,所以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你信你的,我信我的,然後再互相稱呼弟兄姊妹嗎?這根本就是虛假的關係,只不過是穿了同樣的衣服,在共同團體下扮演着家人的角色而已。這樣的關係,一旦意見不合,既沒有真正的標準,只要別人與自己的想法不相同,內心就生出惡念,想盡方法排除異己。這又那會是聖經的教導?豈會是弟兄姊妹?又怎可以稱為肢體?有哪個人因為左手不小心割破了,右手就馬上分離,不能合一的?我們要知道,若我們彼此稱為弟兄姊妹,不是因為我們各有各想法,然後在某一些事上相同,你認同我、我認同你,便互不侵犯,安好的彼此接受對方,不管你錯不錯,你也不要管我錯與對,這根本不是愛,是違反真理的。「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以弗所書四章十三至十六節)」

我們若不認識上帝,就不可能對祂有正確的態度。亞伯拉罕信上帝,不是信他自己的父親,不是因為父親說上帝是好的,所以才去信,而是因為亞伯拉罕信上帝是信實的,所以上帝的話他「全都接納」。我們認識上帝是非常重要的,十字架上的強盜得救是因為他認識耶穌是誰,雖然他不知道高深的神學知識,但他「信耶穌」乃是信祂的每一句話,而不是自己挑選一些信、一些不信。我們信上帝,因為上帝對我們說話,告訴我們祂自己是誰。我們因祂是信實的上帝,我們就信祂,並接受祂一切的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日我們是如何信祂的?是把聖經分開幾個部份,然後只信我一直都在實行的,自己認為是容易的事?那些自己不喜歡的,不想提、不想說的就不信嗎?所以,犯姦淫的就不信上帝說犯姦淫的是罪嗎?說謊的就不信上帝說屬祂的就不說謊嗎?還是我們不管上帝說什麼,單單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祂是絕對無誤的」,所以祂說什麼,我們都信。

求主幫助我們,在我們不知道的事情上,都抱着謹慎的態度,然後努力追求。這是好的。但若我們是驕傲,因為不願意去聽、不願意去接受上帝已經明確記載的話,只接受一部份的聖經真理,求主鞭打我們、管教我們,使我們悔改,免得我們掉入永遠滅亡的結果。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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