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

每日靈修 20131225 (創世記 15:6-11)

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創世記第十五章六至十一節)

罪就是與上帝的關係不正確,當人背棄上帝,不順服祂,就犯了罪,而所得的結果就是死亡。相反,義就是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但犯了罪的人沒法再行義,因為既是在罪中就不能同時活在義的關係中。如今我們若是被稱為義,不可能是因為靠着行為,而是上帝白白的賜恩與我們,白白的稱我們為義。「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

許多作為基督徒的,會認為自己雖然是蒙上帝拯救的,但因着自己會犯罪,就有機會失去這個救恩,所以一日未離開這世界,或是未等到主再來之前,都在害怕自己會否因此被上帝棄絕。若是這樣,我們的得救豈不是靠行為,而不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豈不是會變成了「因為今天我順服,我便得救,若因為明天我不順服,我便不得救。所以,死的那一天若不是正在順服上帝,那我便不得救了?」這樣,一個人能得救與否便會變成取決於人自己,而不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這就會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到底我們得救,是不是可以不需要耶穌?」

為什麼需要耶穌?是因為祂太空閒了,所以順服從天上下來一下,順服拯救我們,免得祂呆在天上沒事做,是因為這樣嗎?當然不是。上帝設立救恩,而這救恩必需要有耶穌,因為我們沒有人可以自救,在罪中的人是無法替自己贖罪的,以致於我們若是靠自己,便只有一種結局,就是「死」(滅亡)。聖經也清楚地告訴我們,沒有別的名字可以倚靠,也沒有別的拯救方法,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使我們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亦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使我們不用接受罪的刑罰。「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十至十二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

感謝上帝,我們所倚靠的乃是主耶穌基督,所靠賴的是十字寶架的能力。所以,我們斷不能靠自己得救,既然如此,因著知道上帝是大有能力的,祂是長久活着的,祂的應許和能力是直到永遠的,我們便可以確信這救恩必然不失落,是直到永永遠遠的。「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章二十八至三十節)」

我們如今能信、能得蒙這救恩,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使我們能信祂,到祂那裡去。「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五節)」而因着上帝的恩典,能真正信耶穌是基督、到祂那裡去的,便必定不會滅亡,永蒙上帝的保守。「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七節)」這樣確實的應許,只有上帝才能賜下。而從舊約中看到上帝是何等的慈愛,叫我們得蒙祂所設立的救恩,叫我們因着祂而得救。「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這是耶和華─你的救贖主說的。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五十四章八至十節)」

聖徒永蒙保守(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是肯定性的教義,但不可誤解或是濫用這教義作為任意犯罪的理由。因為聖經清楚地說:「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二節)」「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希伯來書三章十四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這些經文都提及辨別真門徒的準則,使我們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真的信耶穌基督。

作為信徒,都可能和常常犯罪,甚至犯下極重的罪行。但無論這人怎樣犯罪,都不可能讓罪作他的王,不可能不恨惡罪、不悔改,也不可能會在某天丟棄上帝吸引他所相信的這真實信仰。所以,當我們聽到人說「這人曾是基督徒,他曾經信過耶穌,只是現在他沒有再信了」的時候,我們不要以為那人過去是基督徒,現在卻不再是。他只是在過往有去過教會,有聽過訊息,但卻是仍然未信。我們不知道這樣的人將來日子如何,上帝會否感動他歸回,但不能指這樣的行為叫做信了耶穌,也不能因此說信過耶穌的人在救恩上是會失落的。這實在是不合理、違反聖經原則的。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聽見那自有永有的上帝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時,實在要歡喜快樂。因為我們並非靠自己得救,乃是因着上帝的帶領與保守。我們也可以確信並知道,已經被稱為義的,便不可能再以罪作王,我們亦絕不會犯罪而不願悔改,因為上帝的靈已內住在我們心中,成了我們得救的印記。感謝上帝。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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