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每日靈修 20131121 (創世記 13:10-18)

經文: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世記第十三章十至十八節)

亞伯拉罕因着上帝的話便馬上起行,他去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然後為上帝築了一座壇。那地是外邦人之地,而亞伯拉罕在外邦人之地築壇,是可以向拜偶像的人表明自己的信仰,告訴他們自己是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除了顯明自己的信仰,也為了記念上帝為他作的事情。每當看見這些壇的時候,便再次提醒自己是屬於上帝的。上帝乃是那位與自己立約的上帝,立約雖然是由上帝作主動,但被動的一方既然是願意立這約,便要為這約付上代價。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一個看重約的上帝。「我們的上帝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上帝。(尼希米記九章三十二節)」

我們也是一個看重「約」的基督徒嗎?身為基督徒,若是不把約放在眼內,就會得罪我們的上帝。不論是怎樣的約,我們都得小心,不可隨意承諾及與人立約。因為,即便立約後發現被欺騙,在某程度上,我們仍然是有責任要去守這約,為自己的承諾,付上代價。

「基遍的居民聽見約書亞向耶利哥和艾城所行的事,就設詭計,假充使者,拿舊口袋和破裂縫補的舊皮酒袋馱在驢上,將補過的舊鞋穿在腳上,把舊衣服穿在身上;他們所帶的餅都是乾的,長了霉了。他們到吉甲營中見約書亞,對他和以色列人說:我們是從遠方來的,現在求你與我們立約。‧‧‧‧‧‧以色列人受了他們些食物,並沒有求問耶和華。於是約書亞與他們講和,與他們立約,容他們活著;會眾的首領也向他們起誓。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之後,過了三天纔聽見他們是近鄰,住在以色列人中間的。以色列人起行,第三天到了他們的城邑,就是基遍、基非拉、比錄、基列耶琳。因為會眾的首領已經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向他們起誓,所以以色列人不擊殺他們;全會眾就向首領發怨言。眾首領對全會眾說:我們已經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向他們起誓,現在我們不能害他們。我們要如此待他們,容他們活著,免得有忿怒因我們所起的誓臨到我們身上。(約書亞記第九章三至六、十四至二十節)」

約書亞知道上帝要他滅絕當地的人,他亦知道若不遵行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但因為他已與這些人立約,由於約書亞知道上帝是重視約的,所以他亦要如此重視約,不能任意去毀約,只能承受因他的疏忽所引致的各種後果。許多時候,因為聽到上帝鼓勵我們的話,便會有一小段的火熱時間,很興奮地快跑作某件事情,像是每次在培靈會、或每次聽到一些激勵人心的訊息時,我們都會因着那些訊息而再次立志,並願意去作一些事情。但當日子長久,那熱心便開始冷卻下來,或許已經不再重視當初立志要作的事,然後又再等下一次相關的培靈會或是講道訊息,等待被激勵以後又再立一個新的志向,再次向上帝承諾要為祂獻上自己,願意投身於某樣事情。

我們實在是要看重「約」。假若,一個基督徒連約也不重視,那他要如何面對耶穌基督為我們立的新約?上帝差祂的獨生子為我們死而復活,祂更在釘十字架前以祂的血為我們設立了新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節)」我們若是不重視約,那麼又如何與上帝的約有份?上帝對我們所立的約又與我們何干?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若是向上帝立了志,就當按所立的志去行,不要因心情的好壞就把當下所立的志向放棄了。因為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既在人前失了見證,更是得罪了上帝。而我們也要小心,不僅不可隨便與人立約,也不可在立約以後自行毀約,不去遵行約中所協定的。假若,這約沒有違反真理的立場,縱使去奉行這約會有所虧損,仍然必需要守約。因我們乃是信實的上帝之子民,不應作絆倒他人之事,免得羞辱了主名。求主幫助我們,也再次提醒我們不可隨便立約。若是已經立約了,就當看重這約,盡力去行,以顯明我們實在是上帝的兒女。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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