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一下我的個人立場。我是比較喜歡作一個不問世事的基督徒,但我的喜歡和我的責任是兩回事。即使我不喜歡與世界有關,但不代表不用活在這世界,也不代表我對世界沒有任何責任。因為主耶穌基督的確有給與我們文化的使命,正如約翰福音十七章記載:「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十七章十四至十六節)」
被稱為基督徒的,不論對聖經知道了多少,有一點要先肯定,就是分別為聖。什麼是分別為聖?就是在眾人中分開出來,是歸算給耶和華的。也就是以上經文所指的那樣,雖然在世界裡,卻不屬於世界,而是屬上帝的。舉例說:我是中國人,去美國玩,會否因為到了美國就成了美國人?不會的。因為我雖然身在美國,但我還是中國人。這就是「我們仍活在這世界上,但卻不屬於這世界」的意思。
最近,有許多人問及一些關於人權的問題,私下其實已經回應、討論過很多次,亦表明了自己的觀點。一般來說,當一個人強調自己的權利時,他其實沒有那個權利,只因為沒有卻又想要擁有,便建立了一個又一個的托詞,為自己「爭」取更大的暫未得到又不該擁有的權益。相信凡是真正基督徒的都應該明白,我們所得到的一切,只是上帝的恩典;既然是恩典,就是白白得到的,不是可以賺取或交換,而是這一切都不是我們配得的,所以我們比較少「為自己」「爭」取什麼。因為我們乃是像浪子回頭的小兒子般,知道自己不過是個得罪上帝的人,現在是蒙祂恩典得以離罪而活。我們原是不配的,應該為所得到的感謝上帝,為得不到的也要感謝上帝。
對於這些許多的提問,建議大家也多作思考,不要隨便抽取一兩節經文來支持自己的論點,那種斷章取義的態度實在太可怕了,根本忘卻了上帝說過不可妄稱祂的名,也沒有認真視上帝為上帝。所以,在思想問題的時候,我們乃是引用聖經的總原則,這樣才能建立正確的大方向。
問題一:
人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所以不論是誰都應該公平對待,不應該只滿足部份人,另一些人因為所嚮往的不同而無法享受他想要的相關的權益。
回答一:
在原則上這個說法實在是美麗,但實踐上是否可行?相信提出類似說話的人根本沒有想過。或許,大家先嘗試思想,平等的定義是什麼?平等的定義是否就是「你所能享受的,我也要享受」?若是這樣,為什麼有些人能夠作總統,你和我卻不是?為什麼有些人不靠什麼儀器,用自己的雙腳便能跑步,而有些人卻不能夠?為什麼有些沒有抽煙(包括二手煙)的人可以有健康的肺部,而天天都抽數包煙的人就不能享受肺部的健康,還要常常擔憂患上肺癌?
看到問題出在哪裡嗎?若果公平的定義只放在享受與結果上,那麼這就是「假公平、假公義」。真正的公平、公義是什麼?就是「種什麼、得什麼」。你不可能在栽種百合花的時候,卻長出一個西瓜來;也無法在種植蘋果樹後,到收割時卻得着香蕉。人放的是什麼種子,就必然要承受什麼樣的果實。這是基本定律。妄想以法律來破壞這定律,即便在社會上經過立法程序,看似被成功改變,實在來說,定律還是無法改變的。你可以搶總統的房間來住,但你不會有總統的才華;你可以用修改視頻的工具,把自己的頭移花接木放在那賽跑選手的頭上,但實際上你還是沒有跑過;你可以把聖經考試得第一的名字改成你的,但當別人問你的時候,你仍然是一點也不懂。若你是喜歡自欺欺人,是可以的,只是請承受那自欺欺人的後果,因那是自己必需要去負責的。
我再說一次,沒有人可以逃離上帝公義的審判。不管你信不信祂的存在,祂乃是真實的,不會因為你相信祂存在,祂就變得更存在,也不可能因為你不相信祂存在,祂的存在就少了一點。正如人需要氧氣是個事實,不會因為你不相信,就變得不需要,即便你現在看到此刻仍不相信,但我實在地告訴你,在你不相信的時候,你已經在呼吸了,你的腦部已在運用氧氣了。
一個不懂得什麼是公義,什麼是真正公平的人,他根本無法行出公平的事來,所作的也絕對是不公義的。而要認識公義,就先要去找出公義的本質。若你是謙卑的,就好好研讀聖經,有不明白的可以再以真誠及謙卑的態度來詢問。
提問二:
因為他們在比例上是少數的,我們就稱之為弱勢社群,故而一定要設法幫助他們,保障他們的權益,使他們得享我們所享有的一切。
回答二:
其實被抓到違法的人才是少數,隱藏着去犯罪或是違法還沒有人知道的,再加上有犯罪意念的人,我們也可以肯定一句說,多不勝數,因為世人都是罪人。有哪個人可以誠實地撫心自問時,以無愧的心說一句:「我從來沒有在思想或行為中作過不好的事,並沒有犯過罪呀。」沒有,一個也沒有。當別人損害你的時候,或許在行為上很有修養,沒有任何犯罪行為,但在心底裡或思想上,你已在想「恨不得對方也受傷」,或是「最好這種人死掉」了。
即使這些都是比例較少的人,我們還是不能回答,這當中的公義立場。若是打算不按公義而亂來,那請不必再問下去了。因為你不是來尋求真正的答案,而是不過在以個人的惡來繼續犯罪,卻又想獲得別人的認同。很抱歉!我只能告訴你,至少在我這裡是行不通的。甚至在社會上,相信也沒有人認同。
少數就要得到保障?殺人的比較少,為什麼不立法保障他們可以殺人合法化?犯強姦罪的也是如此,那我們要不要也為他們設立一條保障法例,使他們所行的盡都順利?而且,我實在想問,這些人哪裡弱勢了?是聲音很弱小嗎?放心吧,不會的,已在許多文化層面上都能看到相關的報導。你有看過一個奉公守法的人有如此多的報導嗎?若你一定要說他們是弱勢,那我只能說「他們在公義的立場上是非常弱勢的」,除此以外,看不出他們有什麼弱勢之處。
提及幫助他們,我實在要問:「一個吸毒的人,若你要幫他,是怎麽幫的?是不是再多給他一點毒品,然後立個法例,好叫他們也能夠公然在大眾面前吸毒。這樣就是在幫他們了?」你這是什麼鬼的方法?這個幫是「幫他們一腳,送他們去死!」真正的幫助並不是在犯錯者知或不知情的事上加力,以致推波助瀾,而是「挽回他」。連幫助的立場、定義都搞不懂的,或許應該向一些有良心的醫生請教一下,問問他們幫人是怎幫的,是如何醫病人的。
不過,假若病人死也不認自己有病,醫生也沒法強制去醫治他們的,所以只好為其禱告代求,求主憐憫他們,使他們的心軟化,能有回轉的一天。當他們回轉之時,你便去接待他們,使他們知道上帝原來是這樣愛他們,正如祂愛我們這群蒙救恩的罪人一樣,祂一直都在等他們回心轉意歸向祂,因為祂實在願意要他們得到真正的益處。
問題三:
很多人都這樣認同,很多國家都已經開通了,難道我們這麽思想落後嗎?還要比別人慢下去嗎?為何不開通一些,不開放一點,不追上這個社會的大趨向大潮流?
回答三:
請容我以一個黑色幽默的方式回應你:「很多人都死了,為什麼你還沒有去死?」到底是哪裡不對勁了?別人要這樣,所以我們也得這樣?他們是誰?是絕對的正確者?縱使他們有很多貢獻,就代表他們所作的一切都正確了嗎?你會因為一個學生考試每一科都拿一百分,就指他是絕對不會犯錯的人嗎?既然不會,為何只一面倒模仿經濟發達的國家,就連他們敗壞的道德也要拿來參考?我們若仔細觀察,不難發現他們在這層面可謂全面性的破產。
舉個例子:假若你看到前面是一個火湖,正有許多瞎眼的人跑向前面掉下去,被活活燒死了。請問,若你是個眼睛正常的人,會不會因為很多人都已經這樣做,然後你也要跟從下去,一同跳進火湖?所以,我剛才問你「很多人都死了,為什麼你還沒有去死?」不是在咒罵你,而是很認真地和你討論這個問題「為什麼不跟着一起去呢?」答案只有一個,因為你沒有那麼笨,你不是尋死的人。
又譬如,看到強盜在家門外,說了許多理由,指他們是來幫助你的,然後你往窗外一看,很多家庭因放他們進來就被殺害了,你還會因着一些美麗的謊言而開門給他們進來嗎?還跟自己的家人游說,然後讓他們進來搶劫一空,順道殺掉你嗎?我相信你沒有那麼愚昧的。若你真會這樣選擇,也請不用再與我討論了,因你只想說,不想聽,也已經把自己絕對化了。
基本上,不論是政治的事,或是人權的事,都應先確立定義的問題。而提及定義,我們便需要知道所談的話題是否有一個絕對的答案。例如:我們在說殺人是不對的時候,是憑什麼說殺人就是錯誤?這絕對的標準又是誰定的?是相對的人定絕對的事嗎?不是的。因為絕對的標準只能由絕對者自己來設立,然後再啟示給我們知道。假若我們連基本的原則都不清楚,就妄作智者卻被蒙在鼓裡般參與討論,那不過是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對方的賭博輪盤上,被對方全然騙去。當發現被騙時,就只能後悔了。所以,我們談及人是否擁有權益之時亦是如此。假使這權益不是上帝給予的,沒有人有這樣的權威性去爭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
我們確實需要去關懷仍活在罪中的人,但不是按他們犯罪的心意而行,乃是適時的溫柔地告訴對方錯在哪裏,也適時的嚴厲地指正對方,再錯下去是會滅亡的。在教導或教訓別人以先,應根據聖經中的教導,為對方的罪多次地流淚禱告,祈求上帝的憐憫。說誠實話是必需的,但若不是出於愛,那些誠實話不過是因為自己「看不過眼」,這樣看不過眼的心態在上帝眼中也是不合祂心意的。若我們是出於愛,必因着關心對方的靈魂,而不是為了討好對方,也不是為了自己活得安逸一點。
求主幫助我們,加添我們活出信仰的力量與分析各種事物的智慧,使我們所行的一切均合乎祂的心意,作事能使上帝得榮耀之餘,也能使人得益處。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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