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The Bible(聖經)」真的不可以看嗎?不能推薦給別人看嗎?
問:為什麼要說這套是不可以看的呢?他們即使有錯,也是在傳福音呀,無論怎樣,福音總算傳開了,不是嗎?這不是比沒有努力去傳福音只在批判的人更好嗎?希望你說給我聽。
答:我把你這裡分為三個問題,1)為什麼要說這套電視劇是不可以看的;2)他們即使是錯誤,也是在傳福音;3)給人看到努力的人,就比表面上沒有給人看到在努力的人更為好。
1)為什麼要說這套電視劇是不可以看的?
在前一篇『觀看美劇「The Bible(聖經)」就等同看聖經了嗎?』中,請問那裡是指「不可以看」的?到底文章表達的是不可以看,還是不建議看?而不建議看的原因是什麼?在引發這個問題之前,有先好好想清楚嗎?
看這劇,假如你已經是相信聖經是無誤的,而對聖經有一定的了解,是可以看的。但若是把這套劇就當成了聖經的本身,棄聖經不理,而走去看這劇,以為看了電視劇就等同看聖經,這是錯誤的思想。我們知道,就連講台上的傳道人,也不敢說:「聽了我的道你們就可以不用再看聖經了,因為我說的話就等於是上帝的話,也就是相等於聖經的份量。」若有人敢這樣說,你會怎稱呼對方?「感謝主!他真的是好,就像上帝一樣,聽他就不用聽上帝的了。」是這樣嗎?我實在告訴你們,若我們把人的話當成是上帝的話,然後忽略本是上帝的說話,這不但不是在使人得救,而且更是在送人去地獄一般。
所以,我並不是、也沒有說過「不可以看」,而是告訴大家「不要把這劇當作是傳福音的工具」,並向大家說「不建議未信的或初信的人看」。特別是自己一個人去看,然後就因為沒有基本的聖經認識,以為劇中說什麼都是真實的,就相信劇中的內容。人一旦有了第一印象,這個先入為主的主,就會影響及阻礙他往後對真知識的吸收。
這劇有沒有看的價值?或是能不能看?
要問這劇有沒有看的價值,我會反問一句:「請問上帝給我們這些『時間』,是否一定要去看這套電視劇?有沒有更值得我們去看的書或影片?」有沒有?我們人很喜愛用墮落了的思想來思想事情,然後要口中所稱的主來按自己心意而行,一旦主的心意和自己不相同時,就不停問這個、問那個,像是希望把這個主問倒,然後自己就可以勝利了。
弟兄姊妹們,不要使用人類墮落後的理性來思想問題,要用被上帝潔淨、歸回上帝真理裡的理性來作思考,否則即使上帝已經明確說了 『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自己還會一直以不信的態度來問 『為何有這個規定』 ,『為何不能吃』, 『那要怎樣我才能吃』這些不必要的問題。
這套劇當然不是毫無價值或無用處,但一定要是放在上帝的真理以下使用,而不是越過聖經或是在聖經以外使用。這是什麼意思?就是指,這套劇是可以放在教會的主日學當中播放,然後由資深的導師引導下,向主日學的學生提問,這劇中有什麼與聖經不相同之處,讓他們可以更回想聖經的話。但是,我必需要補充一點,我仍然是不建議大家觀看,因為若是放在主日學中使用,也有一個不穩定的危機因素,就是可能會「把讀經的原因放在批判事情之上」,而不是為了更認識上帝而去讀上帝的話語。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我的個人回應是:我不建議大家去看這套浪費我們時間的影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十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2)他們即使是錯誤,也是在傳福音。
有人會引用這段經文:「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立比書一章十八節)」然後指,即便這套劇是錯誤的,基督也是被傳開了,不也是很好的事嗎?為此我們不該去批評他們,更該歡喜的接受。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看聖經是否只要看金句(抽一、兩句來看),然後就憑己意來解釋,因為聖經是拿來支持自己的論點?若果是這樣,作這事的人實在大大的得罪上帝,而且還要驕傲不承認,繼續以敵擋的姿態來拒絕接受上帝對自己的憐憫與恩典。
我們且先把相關的經文一同閱讀:「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立比書一章十五至十八節)」
請問,保羅這裡所指的是什麼?是指傳錯了也沒有關係嗎?是不是指反正只要有人去傳,就可以了,因為對錯不重要,重要是有人肯去做。是這樣嗎?
我先用聖經的經文回應這樣的提問: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上帝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的約櫃旁。(撒母耳記下六章六至七節)」
「嘩!烏撒他不過是好心,為什麼上帝要擊殺他?他不是肯去做嗎?只不過是扶一下罷?」
聖經如何告訴我們?我們一同來閱讀相關的經文:
「你從利未人中,將哥轄子孫的總數,照他們的家室、宗族,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全都計算。哥轄子孫在會幕搬運至聖之物,所辦的事乃是這樣: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摘下遮掩櫃的幔子,用以蒙蓋法櫃,又用海狗皮蓋在上頭,再蒙上純藍色的毯子,把杠穿上。又用藍色毯子鋪在陳設餅的桌子上,將盤子、調羹、奠酒的爵,和杯擺在上頭。桌子上也必有常設的餅。在其上又要蒙朱紅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要拿藍色毯子,把燈臺和燈臺上所用的燈盞、剪子、蠟花盤,並一切盛油的器皿,全都遮蓋。又要把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裡,放在抬架上。在金壇上要鋪藍色毯子,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又要把聖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藍色毯子裡,用海狗皮蒙上,放在抬架上。要收去壇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鋪在壇上;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鍤子、鏟子、盤子,一切屬壇的器具都擺在壇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數記四章二至十五節)」
「但車與牛都沒有交給哥轄子孫;因為他們辦的是聖所的事,在肩頭上抬聖物。(民數記七章九節)」
「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申命記三十一章九節)」
「那時大衛說:除了利未人之外,無人可抬上帝的約櫃;因為耶和華揀選他們抬上帝的約櫃,且永遠事奉他。(歷代志上十五章二節)」
能看出烏撒的問題嗎?民數記四章十五節清楚列明:「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但是烏撒卻「好心(好意)」走去扶(摸)約櫃。我們實在要小心這一點,不要以為人自以為的好意,就是得蒙上帝的喜悅。人的「好意」若是違反了上帝的說話(聖經),是會招致上帝的忿怒。聖經也已再次強調這樣的事,不是只要有好的行為,就是蒙上帝的喜悅,因為真正的「好行為」,乃是要合符聖經,若無法通過聖經的考驗,那只不過是人自以為好的行為而已。
「他們向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馬書十章二節)」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十五章九節)」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任憑他們罷!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馬太福音十五章十三至十四節)」
若果我們只認為烏撒是好心,我們還會出現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上帝是不義的」,「上帝這樣做是不對的,因為我認為烏撒是對的,上帝不該如此對他」。
我們是誰?審判人我們都沒有資格,現在竟然來妄想審判上帝?把上帝放在自己墮落後的思想和標準當中?我們說自己是相信上帝,因為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是良善的、是絕對無誤的,但當有自己解決不了、不明白的地方,就先判斷上帝是會錯誤,而自己卻是絕對無誤的。這樣的態度,我們是信上帝嗎?還是說,我們是咀裡稱祂為上帝,內裡卻只是為了要因這稱呼來迫使祂來服事自己,滿足自己的慾望及要求?
不是真正信上帝的,便會在自己不認同上帝的事情上出現『為何要這樣』、『為什麼不是那樣』、『我接受不了這個結果』、『要怎樣才能讓我同意』、『我要怎樣才能越過這法則』等等的說話。所以,我們思想問題,務必要以已經被上帝潔淨的思想,在真理的裡面,完全接受真理的話語來作為唯一的標準,然後來衡量這些或許暫時不能理解的事情。
回到這個問題上:「即使錯誤,也是在傳福音嗎?」
假若如此,不傳耶穌可以嗎?把佛教說成他就是基督可以嗎?把異端的女首領說成基督的傳揚可以嗎?把福音去掉救恩的部份而傳可以嗎?把福音只說成是使人成功、萬事順利可以嗎?傳福音不說罪只說上帝是愛可以嗎?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立比書一章十五至十八節)」
保羅指的基督是誰?就是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那位,是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祂是神人二性的基督,是上帝的第二個位格「聖子」,是被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受審、然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位基督,是第三天復活的基督,是升上天在父上帝的右邊的那位基督,是將來會再來並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這位基督,不是異端所傳的,不是傳偏差福音的,不是傳假福音的基督。保羅並沒有說「反正有人傳,管他是傳什麼,只要在傳便可以了,我都歡喜。」他是指所傳的「福音是要正確的」,不過那些人的「傳福音動機不正確」,他們動機即使不正確,因為福音本質是傳得正確,聽的人就能得益處,為此他便要歡喜。
請留意保羅對傳錯誤或假福音的人的話:「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加拉太書五章十二節)」
我們知道保羅是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也是聖經中描述最熱誠傳福音的人,但是他絕不可原諒那些傳錯誤訊息的人,而且也提醒我們凡事都要謹慎,不論是對自己,或是傳給別人,因為這不是該兒戲的事情,乃是世上第一大事,是關乎人永恆生命的事。傳錯誤的福音,是會使人下地獄的!所以,我們不能說,只要有人在說自己傳福音,不論傳什麼都可以。這絕對不是聖經的教導。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翰二書一章十至十一節)」
3)給人看到努力的人,就比表面上沒有給人看到在努力的人更為好。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六章五至六節)」
有許多在醫院裡盡心盡力作院牧的,沒有漂亮的講台,沒有萬人的尊敬,但他們是忠心的。
有許多手腳沒法活動自如的,他們只能為別人禱告,但他們是忠心的。
有許多在人看似悲傷絕望的逆境中,仍然持守純正信仰,給人看見他們願意為義受逼迫,甚至死亡,但他們的忠心,是上帝與眾人能同作見證的。
當我們被人責備自己犯錯的時候,很容易就會拿這段經文來說持自己: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纔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七章一至五節)」
當自己在引用此經文的時候,有沒有看清楚這是誰在說的話?是站在什麼立場來說這句話?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是因為他正在被法利賽人看見耶穌在犯罪,正在指責耶穌,所以耶穌便用這句話去反駁他們嗎?不是的。耶穌使用這句話,是站在教訓的立場上,他是以無罪的立場,以第三身來說這些話,而不是因為正在被人責備,便拿這句話來神功護體一下,好等別人啞口無言,不能攻擊自己。
我們引用聖經,是為了表明聖經原本的立場、意思,而不是為了支持自己的說話,也不是拿一個有權威性來支持自己的話,好讓自己的話也在權威的上面。假若我們是這樣做,就是在犯罪,因為我們已經妄稱上帝的名字,是在假傳聖旨(因上帝的話並沒有那樣的意思,卻給人自己改了其意思來傳達)。
求主赦免我們,使我們謙卑下來,府伏在祢的面前,聆聽祢話語,被祢的靈感動,就悔改歸向祢。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二章二十九節;三章六、十三、二十二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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